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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症的分类(一)

2015-07-17
根据抑郁症的病发原因可对抑郁症进行如下四种的分类
(一)内源性和外源性抑郁
自确立抑郁症病名起,抑郁症就一直被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两大类。内源性抑郁症主要是指因“内部”生物学因素(如神经递质浓度等变化)而引发的抑郁症。外源性抑郁症是指由社会事件所导致的抑郁症,实际上包含了心理学的因素。但是这种简单的划分方法并不是十分确切,因为环境中发生的不良事件可导致人体内生化因素的改变,从而产生抑郁症状。而因神经递质等因素导致的内源性抑郁,也可由社会不良事件诱发。这种分类方法在精神病学界引起了较激烈的争论,因此在DSM―Ⅲ―R以后的临床诊断体系中,不再出现内源性和外源性的分类方法,但是在临床实践中及有关论著中还是经常见到。

(二)单相和双相抑郁
单相抑郁是指没有任何躁狂发作或者任何躁狂发作病史的抑郁症。临床上绝大多数抑郁症都属于这种类型。而双相障碍一般是指既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,又有抑郁发作的一类心境障碍。躁狂发作时,表现为情绪高涨、思维奔逸、活动增多;而抑郁发作时则出现情绪低落、思维迟缓、活动减少等症状。据调查,在抑郁症患者中至少有10%为双相障碍的抑郁发作,此时应诊断为双相障碍。作出单相和双相的区分主要是从临床诊治的角度,因为二者的诊治方法不同,单相抑郁主要以抗抑郁药为主。双相障碍则主要以心境稳定剂诊治为主。

(三)精神病性抑郁和神经症性抑郁
这种分类主要也是从临床角度出发,从病因、症状、诊治和预后等各个方面进行区分,以便于临床操作。精神病性抑郁也称为重度抑郁,主要由内源性因素(如神经递质浓度变化等因素)引起,抑郁症状较重,可伴有幻觉、妄想等症状,社会功能受损较严重,诊治时多建议使用较大剂量的抗抑郁药品,或配合抗精神病药品诊治,心理诊治基本无效。其预后不佳,病情改善也不乐观。神经症性抑郁则主要由环境事件等刺激而引发,有发病的人格基础,抑郁症状较轻,很少出现幻觉、妄想等症状,社会功能轻度受损,诊治可从小剂量抗抑郁药品开始,心理治效果果较好,预后良好。这种分类方法在CCMD-3等临床诊断系统中不再出现,但是因为简便、实用,在临床工作者中还是广泛使用的。

(四)原发性抑郁和继发性抑郁
对于这种分类方法,也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,一种观点认为,原发性抑郁是指无法找到*诱因(如不良事件刺激,躯体疾病等)的抑郁症。继发性抑郁是指由环境事件如:失业、丧偶、离婚、残疾、疾病等因素引发的抑郁症。另一种观点认为,继发性抑郁是指由躯体疾病导致的抑郁症,相反如果抑郁症的发病与躯体疾病无关,则属于原发性抑郁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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